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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核对完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紧急事项安排如下:

    一、库内数据填写

(一) 核对姓名、学号等字段信息是否正确完整,不正确的改正,不完整的补充完整。(基础信息上交时间为10月24日,本周三上午11点前)。

1. 基础信息学历、学制、院系、专业、入学年份、班级、联系电话等如有错误请修改,修改后请标红。

(二)同时将学生获得的资助情况统计在相应的位置。将表内所有的受助项目都要统计。所有项目统计时间段为2018-2019学年,资助数据上交时间为11月20日,下周五上午11点前。

1. 已落实省帮扶政策,请按照各栏提示填写

(1)是否在校生,按照实际填写,待核实、在校、不在校(包含查无此人、入伍、休学和退学);

(2)已落实省帮扶政策按照实际填写,其中助学金未发放的请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自愿放弃、违纪等;

(3)建档立卡免学费补助,需要在下面写上实际学费是多少,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公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或已通过退役复学、退役士兵专项获得学费资助等不免除学费的需要在备注栏内说明;

2.政府出资项目

指所有政府出资的项目:包括励志奖学金和省、市、县区等政府部门出资的项目。输入格式如下: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聊城市教育局助学金/1000,项目总金额:6000。

3.校内助学项目

所有学校出资的项目:包括优秀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爱心车票等。输入格式:优秀特困生/1000;临时困难补助/2000,项目总金额:3000。

4. 社会捐资助学(企业和个人)

所有社会企业和个人出资的项目:包括育英助学金、公安助学金、移动助学金、泉林助学金以及各学院争取的助学金等。输入格式同上。

(三)备注

按照上面说的据实填写

(四)附加字段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不动,学生学号请采集上。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请勿将信息直接转给学生干部,请将自己学院找出后,挨个学生进行核实,切勿一起发群内核实。系统内原有修改的标红,没有的直接添加,无需做任何处理。

2. 前面的序号不要修改。

3. 数据请登陆QQ群在共享文件内下载

二、新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名单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前一段时间遴选的学生信息进行统计,统计后按照表内内容详细填写。10月24日前上报基础信息,即“学生户籍所在区县”之前的所有字段;

模板请登陆QQ群下载使用;

11月20日待核实后补充完整“助学贷款”栏目后的所有字段再次与库内的学生信息一起上交。

三、上报方式

所有信息请发送至xszz@lcu.edu.cn邮箱,库内核对的命名为:学院序号+学院名称+建档立卡库内信息核对,新增的命名为:学院序号+学院名称+新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

联 系 人:李晓鹏

联系电话:823961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