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国家相关政策,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倡导、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深入基层学习锻炼的机会。学校将根据省内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需求和我校学生报名情况,选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等空余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协助省内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以便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这一民心工程。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自愿原则。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以志愿者身份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二)属地原则。参加活动的学生,以生源地或实际居住地为志愿服务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择优选派原则。学校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择优选派,有过助学贷款志愿者服务经历或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

三、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各学院:负责择优推荐本学院学生志愿者。

(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候选人,推荐上报至“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校县对接帮扶”专栏。

(三)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报名条件

(一)责任心强,要求进步,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二)热心公益事业,工作积极,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品行端正。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五)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六)接受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管理。  

五、基本流程

(一)学生报名:(6月19日—21日)

学生志愿报名,填写《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报名表》(附件1),提交至学院团委。

(二)学院初审推荐(6月21日)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报名表》进行信息审核,并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填报《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推荐表》(附件2),表中原籍信息具体到市、县、村,6月21日下午4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zz@lc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房间。

(三)网上信息录入(6月21日)

学院根据初审推荐情况,登陆《“校县结对”数据采集系统》(http://221.214.56.34:2581/2016/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09),根据系统要求据实填报学生信息。

(四)县资助中心选人结对

县资助中心通过《“校县结对”数据采集系统》,根据全省高校学生报名情况,选人结对。

(五)学校通报志愿者名单(6月30日前)

学校根据《“校县结对”数据采集系统》中结对情况,通报给各学院,由学院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同时通知志愿者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7室领取《介绍信》、《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志愿者鉴定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志愿者报到

学生志愿者持《介绍信》(附件3)、《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志愿者鉴定表》(附件4)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到,由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业务培训,并安排具体社会实践工作。

(七)实践情况鉴定

待社会实践工作结束,由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志愿者鉴定表》,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鉴定。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志愿者将《鉴定表》提交至学院团委,由学院整理后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相关说明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征集活动,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二)学校将为考核合格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发放生活补贴,每小时8元。

附件:

1.《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报名表》

2.《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推荐表》(Excel)

3.《介绍信》

4.《聊城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鉴定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