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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设岗单位:

勤工助学是聊城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实践育人和管理育人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为做好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一)各用人单位应遵循“因需设岗、合理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岗位设置以辅导员助理、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实验室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岗位,不得安排学生勤工助学。

(二)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40小时。

二、申报原则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单位申报岗位,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待批准后方可招聘学生上岗,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学年岗位设置数。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用工单位按照一岗一则认真填写《聊城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不报或填报不规范、岗位职责不明确,不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包含多个岗位的用工单位,应汇总本单位的勤工助学岗,填写《聊城大学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2)。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用工单位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汇总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向全校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用工单位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应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规划、按需设岗。

(二)2020年9月10日上午11点前,纸质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107室),电子版发送至xszz@lcu.edu.cn。

(三)9月3日停止疫情期间设置的线上岗位,线上考核截止日期为9月2日;9月6日起恢复原有线下固定岗位。

(四)9月份按照上学年岗位设置进行勤工助学工作,10月开始按照新的岗位设置开始勤工助学工作。

(五)疫情防控期间,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疫情防控指导,必要时提供相应的防护物资。

联系人:李晓鹏、郝凤

 

附件:

1. 《聊城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 《聊城大学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日